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领导介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成立于1959年,隶属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是一所专门从事辐射防护、辐射监测和辐射效应研究的省级专业机构。1998年放射医学研究所被批准为放射医学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5年获批建设“二类A核辐射救治基地”。放射医学学科2013年被授予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2014年放射生物学被山东省医学科学院评为医科院重点学科。2020年6月,以放射医学研究所为班底成立了预防医学科学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2022年2月,放射医学本科专业成功获批。

放射所下设办公室、业务科(质量管理科)、辐射防护监测研究室、环境辐射监测评价研究室、辐射效应研究室(门诊部)、《中国辐射卫生》杂志编辑部6个科室。现有在职职工39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1人;具有博士学位3人,硕士学位者19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人。

放射所的主要研究方向和任务包括:1.放射卫生防护 2. 环境放射性水平监测与评价 3. 辐射生物效应 4.核辐射医疗救治 5.其他防治任务(1)核电周边居民健康状况调查(2)海阳核电站装料前的应急演练(3)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试点工作(4)常规放射性本底监测工作(5)放射性职业病监测哨点工作等 6.主办《中国辐射卫生》杂志。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我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其中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http://www.sdfmu.edu.cn)及放射所网站(http://www.sdfsyx.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9:00-17:00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规定在报名时间内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初审有关工作。初审工作完成后,各招聘单位统计需要取消或核减的岗位,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公布需要取消或核减的岗位情况。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3.其它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原件;4. 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按招聘岗位组织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各招聘单位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http://www.sdfmu.edu.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老师(0531-82919949)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8877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工作人报名登记表